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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国商标注册的流程(福建企业)

发布:2024-03-11 17:17,更新:2024-05-20 11:17

法国是世界上第四大经济强国,法国的地理位置及历史沿革决定了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法国知识产权制度以欧盟为蓝本,其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制度均借鉴了欧盟。  在法国,商标的申请包括三个部分:商标申请、商标异议和商标撤销。申请人应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  法国商标法共分为4类,分别是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申请人可以向法国商标局提交单一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也可以同时提交多个商品或服务项目。  如果法国商标局接受申请并作出决定,则该申请将会被接受并进入审查阶段。在此期间,如果有理由相信该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该申请将会被准予注册并颁发证书。 一、申请阶段 1.申请人向法国商标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需准备一份以法人名义或自然人名义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如果以自然人名义提出,还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商标申请的类型可以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多个类别的商品和服务项目。 2.法国商标局在收到申请后,会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并在3个月内决定是否给予初步审定公告。如给予初步审定公告,则将通知申请人领取该公告。若未给予初步审定公告,则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月内,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或不享有权利。 3.申请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答辩期间,若商标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享有权利,则该申请将会被撤销;若未进行答辩,则该申请将会被视为放弃或不享有权利,但该申请仍需进行商标异议程序。 4.如果在答辩期间内没有提出异议或撤销理由不成立,则该申请将会进入为期6个月的注册公告程序。在此期间,如果有异议或撤销理由成立,则该申请将会被准予注册;若无异议或撤销理由成立,则该申请将会被准予注册。 5.在公告期间如有任何异议或撤销理由成立的,申请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或撤销申请。异议期为自公告日起3个月内。 二、受理阶段 1.审查内容:①对商标进行审查,检查商标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②检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③检查商标是否存在近似情况;④如果发现有近似,将会驳回该申请。 2.受理时间:①若该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则会被受理并进入审查程序;②若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则会驳回该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对决定不服,并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审;③若申请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审,则会被视为放弃对该商标的申请。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审,则该商标将会被直接驳回。 3.审查结果:如果审查通过,则会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布。申请人可以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成立,则该商标将被取消注册。如果没有人对异议提出异议,则该商标将会被直接注册。 4.不同意注册的理由:申请人可以认为其提交的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商标使用在先、商标设计不合理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人还可以认为其商标的基础含义与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冲突、不具有显著性、缺乏显著性等。 5.证书颁发:在申请后3个月内,如果没有人对该申请提出异议被驳回,则该商标将会被直接注册;若在3个月内有人对该申请提出异议或提起异议被驳回,则该申请将会被撤销。 三、审查阶段 申请人可以通过巴黎公约或法国商标法规定的途径申请商标注册,其中巴黎公约途径需要先向法国专利局(DIT)提交申请,然后将申请文件邮寄给法国专利局,然后由专利局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如果该申请被受理,则该申请将在1-2个月内进入商标公告程序。如果该商标已被核准注册,则该商标将于1个月内授予证书;如果未被核准注册,则将于1年内授予证书。 在法国,商标异议程序是由法国律师代理的。对于巴黎公约成员国的申请人,如果认为在同一类别中已有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在先注册,则可以向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异议申请。法国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会立即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果异议成立,则该商标将被撤销;如果异议不成立,则将以公告形式告知异议双方,并决定是否复审。在法国,一旦商标被提起异议程序,法国商标局的决定就会在法国相关媒体上公告。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以通过正式信函向法国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或直接向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异议申请。 在法国进行商标注册前需要了解该商标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和欧盟都有各自的商标法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于中国商标来说,有必要了解我国《商标法》关于注册商标的相关规定;对于欧盟商标来说,也有必要了解欧盟《商标法》关于注册商标的相关规定。 无论在哪个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商标,都需要充分了解当地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 四、公告 公告是指商标注册机构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向社会公众发布公告。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1)已注册商标的类别和名称; (4)经申请人同意,其他主体在该类别上使用该商标的声明; (5)已经注册的商标有无被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事实、理由和时间等。公告期为6个月,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则公告期满,商标局将不再受理其他商标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申请人不能在公告期间内提出异议申请或撤销申请。 一旦进入异议程序,申请人就必须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或撤销申请。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商标局将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并刊登驳回通知书。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6个月内提出上诉或申请复审。 五、异议期  当商标局对申请的商标审查后,如有任何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申请人可向法国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根据法国商标法,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任何人均可以向法国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申请。如果商标是已注册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异议期限为3个月;如果是已注册的集体商标,异议期限为6个月;如果是已注册的证明商标,异议期限为2个月。如申请人对法国商标局作出的异议决定不服,可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向法国Zui高法院上诉。  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申请或异议不成立,法国Zui高法院将会做出Zui终判决。根据法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后3年内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撤销。如果被撤销的注册商标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恢复使用,该注册商标将会被撤销。另外,在法国商标法中规定了6种注册后5年内不得使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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