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资公司注册 外籍工作签证办理
厦门外资公司注册 外籍工作签证办理:一)已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符合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条件的: 1、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不含90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境内直接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应按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1)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 (2)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职业)未变动,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 (3)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或子女、在华居留或工作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持有效签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的; (4)符合自由贸易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相关优惠政策的; (5)用人单位符合享有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相关优惠政策的; (6)企业集团内部人员流动的; (7)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 (8)已持工作签证依法入境的驻华机构代表人员;已获得来华工作90日以下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在其停留有效期内,被境内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 (9)近5年内,连续在华合法工作1年以上且信用良好的(含1年); 备注: 1.属于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的,应先行注销现有工作许可。 2.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及企业集团人员内部流动,指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或企业集团聘用的经理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地区总部与其已向许可决定机构备案的全资或合资的分公司、子公司之间(母公司与其成员公司或者成员公司之间)的相同岗位上流动(包括改任新职务或从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岗位)。注销原工作许可后,自注销之日起30日内提交新工作许可申请,应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聘用合同(派遣函)、有效居留许可、护照信息页及注销证明。岗位变动的,应补充提交相关工作资历证明。 3.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4.申请人在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后,应当在入境后15日内提出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一、厦门工作签证简介: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办理《就业许可证》、《就业证》。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需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商业贸易性企业注册资金需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中介和咨询类等企业注册资金需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法人和投资者除外。
二、外国人办理厦门工作签证手续流程
填写委托书→交付款项→体检→办理就业许可证申请(劳动局)→发工作邀请函(贸发局)→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办理就业证登记证(劳动局)→签证处(五处)办理一年多次工作签证及居留证。
四、办理时间:
2-3个月(资料齐全,条件符合)
外国人办理厦门工作签证手续流程、时间、可咨询登尼特。
联系方式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1号新景中心A栋2606单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成都义乌东莞南昌泉州海南及海外马来西亚等分点均可)
- 邮编:3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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