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货物进出口报关
| 更新时间 2024-12-28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0592-5330525 联系手机 18046280349 联系人 陈扬眉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一、香港进出口报关说明书的定义香港进出口报关根据香港法例,凡将物品进口或出口的人士,除豁免报关物品外,必须在物品进口或出口14天内向海关关长递交一份资料正确及齐备的进口或出口/转口报关单。进口货出口私人物品(包括透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从海外直接购买或出售的物品)亦需遵照以上进出口报关规定,除非该等物品属于进出口(登记)归例内指明豁免报关的物品。任何人士如未有递交所需报关单或者在报关单上故意虚报或罔顾后果填报不准确的资料,均有可能被检控。
二、香港进出口报关及国内报关的区别
香港进出口报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内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为单独的关税地区。因此,除豁免报关物品外,由中国内地进口或出口往中国内地的物品,仍须递交进/出口报关单。香港进出口报关是指货物由国外/中国内地进口到香港或货物由香港出口到国外/中国内地14天内向香港海关进行申报;而国内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或出口国内海关关境或国境前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即清关。
三、 香港进出口报关需要提交的资料
1、发票INVOICE
2、装箱单PACKING LIST
3、提单BILL OF LANDING
(如已接到香港政府发出的报关通知书,除了以上资料提供给我司外,报关通知书请一并传真给我司代理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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