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046280349

香港纳税居民办理

更新时间:2024-05-09 08: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厦门:香港纳税居民办理
联系电话:0592-5330525
联系手机:18046280349
联系人:陈扬眉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香港作为全球税务体制发达的地区之一,对认定税收居民有严格的条款。  1、通常居住于香港境内的个人  “通常居住于香港”是指在香港有自己或家人居住的家,其居住概念必须是出于自愿、并以定居为目的。但个人偶然或临时离境的,并不会影响其“通常居住于香港”的判定。  2、在某个纳税年度在香港停留超过180天,或者连续两个纳税年度(其中一个纳税年度必须是有关纳税年度)内,在香港停留超过300天的个人。  然而,就算达到以上条件,也并不意味着自然成为香港税收居民。如果要成为香港税收居民,仍需要经济实体或个人向香港税务局提交香港税收居民申请表,并经过香港税务局的认证后,才能成为香港税收居民,也才能够享受香港与内地签署的防止双重征税协定的保护。  而依照通惠管理顾问Tina日常工作经验的,个人和经济实体在不了解香港税务局对于税收居民判定的细则情况下,实际上很难做出符合香港税收居民判定的回复。  因此,对于想要申请香港税收居民身份的个人或实体,选择一家且有责任心的秘书服务提供商指导您填具香港税收居民认定表,显得尤为重要。  二、商业实体  对于商业实体,其要成为香港的税收居民条件则宽松许多:  1、当该实体为公司时,只要在中国香港境内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境外注册,但主要管理或控制行为在香港境内进行的公司,均可视为香港税收居民;  2、当该实体为非公司时,该实体是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或依据其他国家或地区法律设立的,但其主要管理或控制行为在香港境内进行的实体,也可视为香港税收居民。  通常“管理”是指日常业务和运营管理、或执行管理层做出的决策等;而“控制”是指管理层对整体业务的控制权(如何新经营策略、制定战略决策、融资决策、业绩评估等)。而法律意义上的“主要管理或控制”并不强制要求管理和控制都必须在中国香港进行。

联系方式

  •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1号新景中心A栋2606单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成都义乌东莞南昌泉州海南及海外马来西亚等分点均可)
  • 邮编:361001
  • 电话:0592-5330525
  • 企业法人:陈扬眉
  • 手机:18046280349
  • 传真:0592-5332308
  • 微信:xmdnt66
  • QQ:2355891255
  • Email:1036632654@qq.com